毕业证明书是应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毕业证明书作为学历的证明,可与毕业证书等同使用。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学位证明书是应学位证书持有者遗失或损坏学位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位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按照《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规定,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我校研究生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一、学生申请
(一)学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根据遗失证书类型,下载《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如实认真填写。
(二)申请人根据遗失证书类型,到校档案馆开具毕业证明或学位证明(档案馆联系电话:0451-82519766)。
(三)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相关证书的申请:
1.《毕业证明书申请表》或《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2.《毕业证明》或《学位证明》
3. 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收)
4. 两张两寸蓝底免冠近照
5.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丢失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本人手写详细丢失情况说明。
二、审核办理
研究生院学位办受理学位证明书、毕业明证书的申请。受理时间:工作日每周周一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联系人:王继成;办公电话:0451-82568300;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主楼727办公室。
三、证明书领取
受理申请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相关证明书。
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