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基金的顺利实施,加强培养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规定,现对2011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2011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请于2014年4月30日之前将《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见附件2)、研究成果(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3)等材料经院系初审、主管教学领导签字,教务办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培养办公室。
二、《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中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进展、研究成果、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
三、《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与研究成果附件共同装订。
四、项目验收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审时专家如需基金项目负责人到场说明,将会另行通知。
望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导师认真做好本次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与总结工作。今后,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基金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以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基金工作的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明灿 高明生
联系电话:0451-82519872
附件:()
1.《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2.《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
3.《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
4. 2011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清单
研 究 生 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