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基金的顺利实施,加强培养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规定,现对2015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中期检查
(一)培养基金中期检查主要工作:请导师填写《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院系填写《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
(二)《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包括以下内容:基金项目进展情况,主要说明是否达到阶段性目标,正在进行的研究情况;基金项目所取得的成果,说明基金使用效果,资助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参加会议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主要说明培养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列出主要的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余额情况。
二、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
(一)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主要工作
请导师填写《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报告书》(见附件3)、《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报告正文》(见附件4)、研究成果(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院系对导师填写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见附件5)。
(二)《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中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进展、研究成果、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
《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与研究成果附件共同装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于11月9日之前将2015级《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和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含研究成果)、《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四、学校培养基金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说明
培养基金中期检查及验收工作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评审时专家如需基金项目负责人到场说明,将会另行通知。
五、其它
希望各院系组织相关导师认真做好本次培养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依据中期检查结果对经费的第二次划拨进行适当调整。今后,学校将对研究生培养基金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以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基金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系电话:0451-82519872,联系人:陈明灿、占志勇。
附件:(附件下载)
1.2015级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
2.2015级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报告书
4.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报告正文
5.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
6.2014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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