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教学管理基本信息制定及完善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201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已完成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2012级博士、硕士课程基本信息及博士、硕士课程开课目录的批量复制工作。现请各单位完成2012级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教学管理基本信息的制定及完善工作,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基本信息制定及完善
请各单位参考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完善本单位2012年秋季学期和2013年春季学期博士、硕士所有课程基本信息工作。
二、开课目录制定及完善
课程基本信息制定完成后,请各单位在此基础上制定及完善2012级博士、硕士第1学期(2012年秋季学期)及第2学期(2013年春季学期)开课目录。
三、培养方案制定
开课目录制定完成后,请各单位完成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2012级博士(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硕士(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四、相关说明
1. 因学生选课后课程基本信息不允许修改,请各有关单位重视课程基本信息的制定及完善工作,确保课程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2.因部分学科(领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尚未结束(本周定稿),所涉及新增课程及更改课程内容信息较大的课程,其基本信息及开课目录制定及完善工作待定稿后进行。
3. 请各院系于7月8日前完成课程基本信息、开课目录的制定及完善工作(工作流程见附件1),并及时通知培养处审核。
4.待培养处完成课程基本信息、开课目录审核工作后,各院系制定2012级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工作流程见附件2),并于7月13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5.研究生公共课程(课程编号前2位为‘00’的)的课程基本信息及开课目录制定工作已由研究生院负责完成,请各院系不要制定。
6.如有疑问,可参考《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教参使用手册》。
联系人: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9872
附件:
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