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的通知-ag九游会j9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2014-01-10  浏览次数:215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工作,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评选活动的通知》(工硕教指委[2014]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2013年、2014年(含2014年秋季学期通过答辩人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获得者。

根据“通知”安排,学校将从本次评选的校级201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中择优报送国家工程硕士教指委;对于本次评选的2014年校级全日制专业学位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学校将在2015年待国家文件下发后择优报送国家工程硕士教指委。

二、评选条件

1.完成实习实践任务,解决实际问题,成果突出。

2.实习实践任务需以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本人为主完成。

3.参评者在实习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2013年、201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获得者各12名。

 

四、推荐程序及时间

1.材料报送

各有关学院要认真考查了解本学院符合推荐范围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成果及应用情况,积极组织好初评和推荐工作,并于201411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1)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1);

2)参评“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见附件2);

3)学院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4)有关佐证材料。

2.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同时确定拟报送全国工程硕士教指委的201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3.公示

研究生院将对通过评审的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经公示无异议后即确定校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名单。

4.上报名单

研究生院将按“通知”要求,将通过专家评审的2013年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参评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和有关书面材料上报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五、其他

1.有关学院负责推荐工作的质量,保证参评材料的真实性,且不涉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学院及相关人员给予处理。

2.此项工作被列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工作,评选结果将反馈给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

3.学校将给予获奖者“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同时,通过国家评审的申请者将获得“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荣誉称号,获奖者申报的成果将汇编出版,公开发表。

4.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电话:82519872,联系人:陈明灿  占志勇。

 

附件:(

 1.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工程硕士)实习实践优秀成果获得者推荐表

3.院系推荐人员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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