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外国留学研究生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留学研究生招收规模,完善留学研究生教育管理机制,保证2016年、2017年连续2年外国留学研究生教育的顺利进行,现学校组织开展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招生计划核对工作以及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招生计划报送工作,请各单位综合考虑本单位基层学术组织、学科发展趋势、任课教师、指导教师的实际情况,做好本项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内容如下:
1. 2016年度外国留学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学校已于2014年春季学期开展2016年度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招生计划申报工作,现组织开展《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硕士/博士学科表》、《2015、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表》的复核工作。
2. 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硕士/博士学科培养方案。专业选修课类课程可跨院系选课。
二、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工作内容如下:
1. 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硕士/博士学科表,包括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学科名称、拟接收留学生导师、授课语种及学位论文指导语种、拟招生数量等信息。拟招生导师所对应的学科要符合学校的文件规定,不可跨学科指导。
2. 2016、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表,包括导师姓名、接收留学生层次、所在学科及研究方向、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学术活动、发表文章等信息。请各单位在复核《2015、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表》基础上,填报《2016年、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表》,并标明是否同意将导师信息公布在学校留学生招生网站。
三、请各单位于
联系人:王志超 刘 岩
联系电话:0451-82519781
附件:
1. 2016(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博士学科情况表
2. 2016(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硕士学科情况表
3. 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博士学科培养方案
4. 2016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生的硕士学科培养方案
5. 2016年、2017年可接收外国留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表
研究生院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