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8〕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及时总结项目的研究成果,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在研教改项目的开题论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所有在研的省级(见附件1)和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一)省级项目
1.2018年省级项目进行开题论证(见附件3)。
2.2017年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4)或结题验收(见附件5)。
3.2016年省级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见附件5)。
省级项目有关说明如下:
①结题验收采取学校验收和省厅终审的方式进行,学校组织专家按《结题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对教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送省教育厅进行最终验收审定。
②结题项目需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提交与项目研究紧密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主要包括:论文及所发表期刊的封皮、目录;著作或教材的封皮、目录;制定的文件、改革措施;研究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项目主持人必须有公开发表省级以上作为第一作者的教研论文,项目参加人必须有相关成果)。以上材料根据验收材料装订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③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应需提交《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见附件6;2016年一般项目必须结题);因特殊情况申请更改项目组成员、项目研究内容,需由项目主持人填写《人员调整申请表》(见附件7)。
④省级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均为一式二份(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8一式一份除外)。
⑤每个省级结题项目的验收材料须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正面粘贴《结题验收书》封面。
(二)校级项目
1.2018年校级项目进行开题论证(见附件3)。
2.2017年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附件9)或结题(见附件10)。
3.2016年校级项目进行结题(见附件10)。
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主持人、变更成员、变更项目名称、申请延期等,需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11)。
三、工作安排
1.院系自查:院系应成立专家组,以现场答辩的形式,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结题验收,给出检查意见。
2.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院系意见进行审核,给出项目最终结题验收结论。
四、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在自查工作开展前一周,报送教改检查工作安排(见附件12,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专家组人员名单等),于10月24日之前完成检查工作。学校将对各院系开展自查工作进行抽查。
所有项目检查材料于2018年10月26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主楼72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jsy@hrbeu.edu.cn。
联系人:何巍 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8910
附件:
1.在研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2.在研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3.省级、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开题论证要求、开题表
4.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
5.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结题表
6.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延期申请表
7.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人员调整表
8.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9.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10.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11.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变更申请
12. 院系教改检查工作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