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9〕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改项目的指导和管理,保证项目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及时总结项目的研究成果,根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教育教学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在研教改项目的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所有在研的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附件1)。
二、工作安排
开题论证和中期检查工作由项目所在院系负责,院系应成立专家组,以现场答辩的形式,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中期检查,并给出检查意见。学校将对院系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及审核,对院系不同意继续研究的项目,将予以取消。
三、工作要求
(一)2019年校级项目进行开题论证。
1.项目负责人填写《开题论证书》(附件2)。
2.专家组听取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0分钟的现场汇报,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及项目研究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论证。
3.形成专家组开题论证意见。
4.项目负责人依据专家组意见,对项目研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研究方案。
(二)中期检查工作要求
2017年、2018年省级、校级在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1.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申请书》,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3、附件4),并提交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复印件。
2.专家组在了解《项目申请书》中研究内容的基础上,听取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0分钟的现场汇报,重点检查:
(1)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是否按计划投入了研究力量;
(2)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3)项目是否能按期完成研究目标、顺利结题;
(4)项目研究成果应用情况及下一步研究的构想。
最终,形成专家组检查意见。包括同意继续研究、同意修改后继续研究、不同意继续研究。
四、其它
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主持人、变更成员、变更项目名称等,需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5、附件6)。
五、时间安排
1.请各院系在自查工作开展前三天,报送教改检查工作安排(附件7,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专家组人员名单等),于9月26日之前完成检查工作。
2.请各院系将省级、校级项目开题及中期检查材料(含电子版)于2019年9月29日前报送研究生院(主楼72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jsy@hrbeu.edu.cn。
联系人:何巍 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8910
1.在研省级、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2.开题论证书
3.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
4.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
5.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人员调整表
6.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变更申请
7. 院系教改检查工作安排表
研究生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