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促进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落实落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黑教发〔2017〕9号,见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范围
自2018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省级在研项目清单见附件2、校级在研项目清单见附件3),需进行结题验收。
二、项目结题要求
(一)省级研究项目
1.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2020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目标、计划和建议等,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学校将对文字相似度进行检测)。
2.省一般研究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有公开发表省级以上期刊作为第一作者的教改论文,或研究成果被教育教学相关部门采纳应用,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1万字,内容参照重点委托项目要求,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学校将对文字相似度进行检测)。
3.结题材料
(1)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见附件4、一般研究项目见附件5)excel电子版。
(2)结题验收书(重点委托项目见附件6、一般研究项目见附件7)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3)项目调整申请单(重点委托项目见附件8、一般研究项目见附件9)纸质版一式1份,pdf电子版。
(4)成果佐证材料:
封面(附件10)、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 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二)校级研究项目
1.由研究生院组织的机关直属单位(非研究生教学院系)校级研究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
(1)如期获得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
(2)有公开发表作为第一作者的教改论文,或研究成果被教育教学相关部门采纳应用,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5000字,内容参照省级重点委托项目要求,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2.由研究生院组织的机关直属单位(非研究生教学院系)校级研究项目结题材料:
(1)结题验收书(附件11)一式1份(项目负责人签字,专家组组长、学院审核不必签章)及pdf电子版。
(2)研究成果佐证材料:封面(附件10)、立项申请书、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12)、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如论文、教材、专著、研究成果应用、推广情况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
3.研究生教学院系自定校级研究项目的申请结题基本要求和结题材料,可参考如上机关直属单位(非研究生教学院系)的执行标准。
三、项目结题形式
(一)省级(一般项目、重点委托项目)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给出项目验收结论。
请各院系、课题负责人严格把关、履职尽责,重点委托项目申报结题未通过的即废止。
(二)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教学院系的项目由院系自主负责,将最终验收结果以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3结题项目备案表)报研究生院。
(三)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机关直属单位(非研究生教学院系)的项目验收由研究生院负责。
请各研究生教学院系及机关直属单位(非研究生教学院系)的课题负责人将省级、校级项目结题材料(含电子版)于2021年12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巍 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89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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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