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基金的顺利实施,加强培养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1﹞2号)文件规定,现对2017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中期检查
(一)培养基金中期检查工作
请有关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培养与服务信息系统,点击“研究生培养”栏目后,左侧找到“培养基金申请”完善并提交信息,等待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进入“中期检查填写”填写完整后保存信息。
(二)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基金项目进展情况。需说明是否达到阶段性目标,正在进行的研究情况;
2.基金项目已取得的成果。需说明基金使用效果,资助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参加会议和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
3.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需说明培养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列出主要的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余额情况。
二、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
(一)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请有关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培养与服务信息系统,点击“研究生培养”栏目后,左侧找到“培养基金申请”完善并提交信息,等待院系和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进入“中期检查填写”填写完整后保存信息,中期审核通过后,进入“结题填写”,填写完整后保存信息等待审核即可。
(二)《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附件4)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进展、研究成果、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等,字数不少于1万字。
请有关导师打印《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与研究成果附件共同装订。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院系于2018年11月9日之前将《2017级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附件1)、《2017级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2)和《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3,含研究成果)、《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正文》(附件4)、《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其它
由于2017级研究生导师首次使用管理信息系统,部分历史数据需要相关导师完善,请各位导师予以理解和支持。同时,请各院系组织相关导师认真做好本次培养基金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学校将依据中期检查结果对经费的第二次划拨进行适当调整。
五、有关导师在通过信息系统申请中期检查和结题题验收中的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2519781
联 系 人:王继成
附件:附件下载.rar
1.2017级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表(网上打印)
2.2017级研究生培养基金中期检查汇总表
3.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报告书(网上打印)
4.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报告正文
5.2016级研究生培养基金结题验收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