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的精神,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引导学校和相关企业加快培养卓越工程师等战略人才力量,进一步形成具有哈工程特色的产教融合和校企协同示范效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人函〔2022〕91号)精神和学校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校内申报工作,并同步开展校级校企协同育人优秀案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请各培养单位认真研读《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主要任务、申报条件,结合本学科服务面向的行业产业,在充分调研和整合学校各单位校企协同合作基础上,积极动员、强化统筹、加强与企业沟通,做好本单位组织申报工作。
2.请各培养单位同步梳理本单位各基层学术组织在校企协同育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基地建设情况,并组织基层学术组织撰写校企协同育人优秀案例,学校将结合案例整体申报情况评选校级校企协同育人优秀案例。
3.各培养单位限报一个基地,由学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基地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最终根据评审情况择优上报,并同步认定若干校级优秀基地。
4.优秀案例各培养单位最多推荐3个,请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优秀案例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情况和学院评议情况,对申报案例进行排序后上报,学校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择优认定若干优秀案例。
二、材料提交
三、经费支持
1.本次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基地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满须报送总结报告,并将依据评估结果给与相关支持。
2.本年度学校将对推荐基地、校级优秀基地、校级优秀案例给予1-5万元经费支持,并将视后续突出建设成效及成果,适时通过基地建设经费给予支持。
联系人:马佳男
联系电话:0451-82519781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建设申请书.docx
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