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称“创新项目”)实施工作,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做好项目选拔与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创新项目申报
1.院系报名阶段
申报新项目和执行期满三年申请继续执行的学院需报送《拟申请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附件2)《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3)、《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附件4)、《项目各方合作协议》、《项目学费明细》和《项目经费配套说明》相关材料复印件。
2.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对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
3.学校网报阶段
学校将按照评审及公示结果组织和完成项目网上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4.国家评审阶段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各单位申报项目和执行满3年申请继续资助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和拟继续资助项目。
二、2022、2023年获批创新项目年度总结报告
有关学院须对获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年度申报、录取、派出情况、主要成果、典型事例、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执行中项目必须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按时提交报告,未提交年度报告的,将无法继续在基金委进行后续人员申请。
三、2021年获批创新项目执行满三年总结报告
有关学院须对执行满三年创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申报、录取、派出人数、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回国情况(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主要问题、未来计划等内容。
执行满三年项目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的,将无法在基金委申请项目继续资助。
以上申请、总结等相关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栾旭
联系电话:0451-82518619
邮箱地址:luanxu@hrbeu.edu.cn
附件:1.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拟申请国家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清单
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4.创新项目信息采集表
5.创新项目执行中列表(哈尔滨工程大学)
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