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函〔2017〕6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和校级教改项目的管理,指导和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及时总结项目的研究成果,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哈尔滨工程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在研项目的开题论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所有在研的省级(见附件1)和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
(一)省级项目
1.2017年省级项目进行开题论证(见附件3)。
2.2016年省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5)或结题(见附件7)。
3.2015年省级项目进行结题(见附件7)。
省级项目有关说明如下:
①结题验收采取学校验收和省厅终审的方式进行,学校组织专家按《结题验收评价指标体系》对教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送省教育厅进行最终验收审定。
②重点项目需撰写项目验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目的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研究成果、取得的成效及推广应用价值,字数要求5000字以上);提交与项目研究紧密相关的成果复印件(主要包括:论文及所发表期刊的封皮、目录;著作或教材的封皮、目录;制定的文件、改革措施;研究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以上材料根据验收材料装订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
③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应需提交《项目延期验收申请表》;因特殊情况申请更改项目组成员、项目研究内容,需由项目主持人填写《人员调整申请表》。
④省级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材料均为一式二份(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除外)。
⑤每个省级结题项目的验收材料须放入牛皮纸袋中。牛皮纸袋正面粘贴《结题验收书》封面。
(二)校级项目
1.2017年校级项目进行开题论证(见附件3)。
2.2016年校级项目进行中期检查(附件4)或结题(见附件6)。
3.2014年延期的校级项目进行结题(见附件6)。
三、工作安排
1.院系自查:院系应成立专家组,以现场答辩的形式,参照相关要求,对项目进行开题论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给出院系意见。
2.学校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以材料审阅或现场答辩形式对院系意见进行审核。学校将根据院系验收意见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查,具体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各院系及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工作。
四、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在自查工作开展前一周,上报检查工作安排(包括检查要求、时间、地点安排、专家组人员名单等)。
所有项目检查材料于2017年12月23日之前上报研究生院(主楼727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jsy@hrbeu.edu.cn。
联系人:何巍 陈明灿 联系电话:82518910
附件:()
1.在研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2.在研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
3.省级、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开题论证要求
4.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要求
5.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
6.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7.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8. 校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变更申请
9. 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7日